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是由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发起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湘东所位于湘江河畔,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湘东所拥有一群热爱律师职... 详细>>
律师姓名: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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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314300000622019675
执业律所: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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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守护神,人民的好律师”。近日,董清华、龙玉洁、张小乔(实习)律师团队收到这份来自农民工当事人的特别礼物,这面沉甸甸的锦旗既是对专业团队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扎实履行法律援助责任的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案件始于2021年某房地产项目外墙装修工程,包工头谭某承包了某知名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中通过层层发包的某外墙装修底灰等工程施工后,又将该项目部分业务分包给楚某并签订《劳务承包合同》。
2021年7月至12月底,楚某招揽了包括三名受援人在内共计二十多名农民工进行工程项目外墙装修底灰工程施工工作,该部分工程完工后诸多农民工被欠薪,为了追讨剩余未付工资,在2023年6月19日,包括受援人在内的王某等十余人和楚某一起到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请求调解。在该所工作人员建议下,楚某通过查阅自己的记账本确认了十余人的结算工资金额,并即时出具了欠条。但楚某一直以自己未结算为由拒绝支付王某等民工工资。因遭遇楚某、谭某及多家建筑公司相互推诿,随后农民工们又向市区劳动人事部门信访或投诉,有关部门建议起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三位受援人仅获得一纸欠条,讨薪之路陷入僵局。
2024年3月,株洲市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该农民工讨薪案件指派给了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律所安排由董清华律师团队具体承办。
办案历程:
董清华律师团队接受株洲市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第一时间与王某等三位受援人仔细沟通案情,认真分析案件事实,并根据受援人提供的线索多次前往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及楚某住处收集相关证据,先后两次向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经过四次开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成功获得胜诉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方上诉,董清华律师团队继续接受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三名农民工的二审法援律师,最终依法取得二审胜诉的终审判决。
案后花絮:
本案历时将近一年,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二审判决书生效后,律师团队继续协助三名受援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与执行法官沟通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到位,近期本案被拖欠的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三位受援人为了表达由衷的感激之情,先后专程给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天元区人民法院、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送上锦旗致谢。同时,由于本案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特殊身份主体,以及多次调查取证等办案亮点,承办律师董清华作为办案团队代表在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2024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案件承办律师”。
律师建议: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核心要义。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 【湘政办发(2021) 26号]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上述是国家关于依法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支付的强制性规定,任何采用不合法形式协议或者合同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的,从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都不可能逃避法定的支付义务等法律责任。
未来,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将持续践行“诚信、敬业、崇法、明理”的服务理念,以“每案必精办”的专业态度,为困难群众筑牢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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